消防工程师资讯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平面布置汽车库、修车库:检查内容

2015年11月18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平面布置汽车库、修车库:检查内容

    1.为车库服务的附属建筑

    检查要求为:

    1)建筑规模。甲类物品库房贮存量不大于1.0t;乙炔发生器间总安装容量不大于5.0m3/h,乙炔气瓶库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非喷漆间不大于一个车位、封闭喷漆间不大于两个车位;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

    2)与车库的分隔。与汽车库、修车库之间采用防火墙隔开,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车库内的附属设施

    1)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得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2)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得设置汽油罐、加油机、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3)在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3.与其他功能的建筑的组合

修车库不得与甲类厂房、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汽车库不得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组合建造。如汽车库必须与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等组合建造时,应检查其是否只设置在建筑的地下部分,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完全分隔;汽车库的疏散楼梯与其他部位独立设置;除楼梯间外的其他开口部位与建筑外墙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