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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性建筑的构造防爆泄压:泄压面积计算

2016年04月28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爆炸危险性建筑的构造防爆泄压:泄压面积计算

爆炸能够在瞬间释放出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室内形成很高的压力,为了防止建筑物的承重构件因强大的爆炸力遭到破坏,将一定面积的建筑构、配件做成薄弱泄压设施,其面积称为泄压面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其泄压面积宜按下式计算,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3时,宜将该建筑划分为长径比小于等于3的多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A=10CV2/3             2-8-1

式中A——泄压面积( m2)

    V——厂房的容积(m3)

    C——厂房容积为1000m3时的泄压比( m2/m3),其值可按表2-8-1选取。

    参照NFPA 68-2007Guide for venting of deflag ration》的相关规定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有关研究试验成果确定了这一要求,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依照规范设计、满足规范要求,但不能有效泄压的问题。有关爆炸危险等级的分级可参照美国和日本的相关规定,见表2-8-2和表2-8-3

    长径比过大的空间,在泄压过程中会产生较高的压力。以粉尘为例,空间过长,在爆炸后期,未燃烧的粉尘一空气混合物受到压缩,初始压力上升,燃气泄放流动会产生湍流,使燃速增大,产生较高的爆炸压力。因此,有可燃气或可燃粉尘爆炸危险性的建筑物不宜建造得长径比过大,以防止爆炸时产生较大超压,保证所设计的泄压面积能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