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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民用建筑装修防火:基准要求

2016年06月04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地下民用建筑装修防火:基准要求

地下民用建筑一般是指建于土层之中的并且无法直接自然采光照明的建筑。地下建筑可分为民用、军事、工业和交通等类型,但这里所指的地下民用建筑是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地下民用建筑也包括半地下民用建筑,即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地下民用建筑,由于其建筑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的疏散以及救援都十分困难,且火灾发生时烟气运动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是一致的,因此为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与畅通,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应符合表2-10-7的规定外,还特别规定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而对于那些人员密度大、人员流动性大的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也规定采用A级装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