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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物品火灾危险分类及举例中,乙类第5项中氟气液氮是一个物质,还是两个物质?

2019年01月31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考友提问:储存物品火灾危险分类及举例中,乙类第5项中氟气液氮是一个物质,还是两个物质?

消防考试网回复:一个,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 发生阴燃的内部条件是,可燃物必须是受热分解后能产生刚性结构的多孔碳的固体物质。如果可燃物受热分解产生的非刚性结构的碳,如流动焦油状的产物,就不能发生阴燃。这说明,产物的分子结构和原材料热解方式在决定物质燃烧特征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丙烯腈和苯乙烯接枝的多元醇制得的柔性泡沫材料,在高温下产生刚性很强的碳,故而很容易进行阴燃。而纯纤维受热时产生很少的碳,因此不易发生阴燃。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仓库类别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难燃烧物品

不燃烧物品

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阴燃向有焰燃烧转变,有以下几种条件:1阴燃从堆垛内部传播到外部时,由于不再缺氧,可转变为有焰燃烧。2密闭空间内,因供氧不足,固体材料发生阴燃,并产生大量不完全燃烧产物充满空间,当突然打开空间某些部位,新鲜空气进入,在空间内形成可燃混合气体,进而发生有焰燃烧或导致爆炸。这种由阴燃向爆燃的突发性转变十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