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资讯

老年人建筑和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时,最多可为几层?

2019年02月21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考友提问:老年人建筑和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时,最多可为几层?

消防考试网回复:新规老年人可以最高54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5.3.3 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7条的规定。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
表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备注
一、二级 按本规范第 1.0.2 条规定 2500 1.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 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 当放宽。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 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 层或设置 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 半地下建 筑(室)内。
三级 5 层 1200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 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 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超过2 层或设置在 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 (室)内。 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 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 三层以上楼层。
四级 2 层 600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 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500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6条: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