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资讯

消防重点知识与习题:灭火器维修与报废

2019年02月27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

一、灭火器维修

1、报修条件及维修年限

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达到灭火器维修年限,或者符合其他报修条件的灭火器,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修。使用达到下列规定年限的灭火器,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分批次送修。

①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简记:3+1)

②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简记:5+2)

送修灭火器时,一次送修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2、维修标识和维修记录

经维修合格的灭火器及其储气瓶上需要粘贴维修标识,并由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记录。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维修合格证信息对灭火器进行日常检查、定期送修和报废更换。

①维修标识。每具灭火器维修后,经维修出厂检验合格,维修人员在灭火器筒体上粘贴维修合格证。

②维修合格证采用不加热的方法固定在灭火器的筒体上,不得覆盖生产厂铭牌。当将其从灭火器的筒体拆除时,标识能够自行破损。

③储气瓶维修后粘有独立的维修标识,且不得采用钢字打造的永久性标识。其标识标明储气瓶的总重量和驱动气体充装量,以及维修单位名称、充气时间。

关于钢印:

①灭火器底圈或者颈圈等不受压位置的水压试验压力和生产日期等永久性钢印标识、钢印打制的生产连续序号等清晰。

②二氧化碳灭火器在瓶体肩部打制的钢印清晰、排列整齐、呈扇面状排列,钢印标记标注内容齐全。

二、灭火器报废

灭火器报废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对灭火器进行更换。

1、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

①酸碱型灭火器。

②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③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④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

⑤1211灭火器、1301灭火器。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经检查发现予以报废。

2、灭火器报废年限 (简记:6 10 12)

①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6年。

②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10年。

③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2年。

3、存在严重损伤、缺陷的灭火器

①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者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②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的。

③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等缺陷的。

4、筒体存在平底等不合理结构的。

5、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包括铭牌脱落,或者铭牌上的生产厂名称模糊不清,或者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7、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者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8、被火烧过的。

符合报废规定的灭火器,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后,对灭火器筒体、储气瓶进行打孔、压扁、锯切等报废处理,并逐具记录其报废情形。

习题演练:

根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GA、95,下列零部件和灭火剂中,无需在每次维修灭火器时都更换的是( )。

A、密封垫

B、水基型灭火器的滤网

C、二氧化碳灭火器的超压安全膜片

D、水基型灭火剂

消防工程师考试网解析: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

6.5.7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

6.5.10 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贮气瓶的超压保护装置,其动作压力应符合GB 4351.1-2005中6.10.4.7或GB8109-2005中6.10.4的要求。

6.5.11 水基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水基型灭火器是一种适用于扑救固体或非水溶性液体的初起火灾,可扑救带电设备火灾的灭火器。广泛应用于油田、油库、轮船、工厂、商店等场所,是预防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必备消防装备

消防工程师考试网参考答案:B

【单选题】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首次维修以后每满( )年,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向灭火器维修企业送修。

A.1

B.2

C.3

D.4

消防工程师考试网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