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资讯

一级消防工程师法规问答:火料扑救中,火场总指挥根据灭火需要有哪些权力 ?

2019年04月09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问:火料扑救中,火场总指挥根据灭火需要有哪些权力 ?

答: (1) 使用各种水源;

 (2) 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水用电 

 (3)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 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1)使用各种水源;(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4)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5)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6)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有下列特权:(1)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2)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3)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4)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5)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6)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