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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章节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9年04月26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1)失火罪: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有林地过火2公顷以上,其他林地4公顷以上

(2)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指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件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以上共同立案标准是的是: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