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章节考点:工业建筑防火间距
2019年05月10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1、厂房的防火间距
厂房的防火间距经验公式
厂房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6中表3.4.1中内容用经验公式代替)
L=10+(L1+L2)+L3(高/甲)
L1、L2取值:耐火等级一、二级取0;三级取2;四级取4
L3取值:两座厂房其中有一座及以上为高层厂房时,取3
两座厂房有一座及以上为甲级危险性厂房时,取2
甲类厂房和高层厂房同时出现时,取3
(注:该公式不适用于建规表3.4.1中室外变、配电站与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高层民用建筑与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裙房,单、多层与甲、乙类厂房的防火间距)
注:1. 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宜)小于30m。
2.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执行。
3.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5.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极限可按照四级确定。
2、仓库的防火间距
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不大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不大于5t时,不应小于12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注:
1.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m。
2.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不应小于6m;丁、戊类不应小于4m。
3.防火间距不限:
①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两座仓库总占地面积≤规范要求的一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②相邻两座高 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仓库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1.0h,且两座仓库总占地面积≤规范要求的一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4.除乙类第六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仓库防火间距经验公式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民用建筑之间的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6中表3.5.2中内容及注解现用经验公式代替)
L=10+(L1+L2)+L3(高)
L1、L2取值:耐火等级一、二级取0;三级取2;四级取4
L取值:两座仓库其中有一座及以上为高层仓库时,取3
(注:该公式不适用于建规表3.5.2中高层民用建筑与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裙房,单、多层与乙类仓库的防火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