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知识点问答之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哪些部门责令改正?
2019年06月26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问: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哪些部门责令改正?
答:《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的,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
(三)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禁烟场所管理责任单位切实做到“四有一无一劝阻”
四有就是一要有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二要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并有相关记录;三要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四要有控烟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
一无就是不得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一劝阻就是对在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对于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没做到“四有一无”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做到“一劝阻”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条例明确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