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问答之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2019年07月30日 来源: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摘自:《消防法》2019年新修正版,第七章附则,第七十三条)
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消防主机老化影响消防报警和联动功能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设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厨房排烟罩及烹饪部位设置的自动灭火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及时修复。
习题演练:
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_罚款。()
A.五百元以下
B.一千元以下
C.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D.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参考答案:A